广东台风(山神)来了
小金早有耳闻了,可今天还是成了“落汤鸡”。
最近,熊孩子事件不断。今天就跟小金去瞅瞅
【公交上被熊孩子用脚踢 男子暴怒狂跺小孩】
事件起因是:某男子在公交上被熊孩子连续踢了3次,然后暴走打人。
然后,网友们就众说纷纭。
A:怎么能对7岁的孩子下如此毒手!
B:他父母不教育他,今天就当替天行道。
C:父母呢? 自家孩子踢别人也制止,打人者下手太过分了……
小金:笑而不语
2.【迪士尼一女子遭熊孩子摸屁股,却遭辱骂】
事件起因是:迪士尼公园里一个八岁男孩摸到了一位年轻女孩的敏感部位,女孩和男孩的妈妈理论。没想到的是妈妈携朋友动手打了女孩,并且还出口成脏侮辱着女孩。
这次网友们倒是很团结:一致声讨熊孩子妈妈。
小金:笑而不语
3. 【 熊孩子猛推怀孕4月孕妇:熊孩子猛推家里孕妇】
事件起因是:熊孩子的好奇心。
这次网友们也是发飙了:个个都要说要教训这个熊孩子。
看到这里。大家只是笑一笑,握握拳头就过去了。
心中的怒火会慢慢的降下来,毕竟事不关己。
是啊,你我皆是路人。可事件中的受害者却活着明明白白,“人”不就这样吗?
未成年犯罪趋势,大家有眼看。
根据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条, 未成年人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 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 行为。 因为其犯罪主体类型的特殊性,故而在犯罪构成上、刑罚制度设计以及刑罚适用方面都理应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 原则上,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时,应坚持以轻缓为根本原则。但不得不承认,在实际司法实践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缺陷。
仗着法律、家人、年纪。就真的能胡作非为?——这个不见得
未成年人无疑是一个国家未来,少年强则国强。
时至今日,我们再回味先生的一段话。就能得出结果
中国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两种法。其一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骂人固可,打人亦无不可,在门内或门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网的蜘蛛一般,立刻毫无能力。其二,是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于打扑,使他畏葸退缩,彷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他们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决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
小金特别喜欢调和、中庸这番说辞。不偏不倚,不盖全。教育孩子也是,不能任其跋扈,也不可终日冷落。该用到棍棒不手软,坦言说辞不打压。磨炼情商、明白事理,何乐不为?
如果你问我,遇到熊孩子。会怎么办?
真巧,我也是熊孩子。来啊,正面刚,互相伤害啊。